JavaScript之父Brendan Eich
布兰登·艾奇1964年生于美国加州的森尼维尔市,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。1995年任职于网景期间,为网景浏览器开发出JavaScript,之后成为浏览器上应用最广泛的脚本语言之一。1998年布兰登协助成立mozilla,2003年在美国线上决定结束网景浏览器的开发后,布兰登协助成立了Mozilla基金会。
开发JavaScrip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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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,网景公司(Netscape)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.9版,这是世界上第一款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,
轰动一时。
但是这是一款名副其实的浏览器–只能浏览页面,浏览器无法与用户互动。比如你登录一个网站输入完用户名点击提交的时候。浏览器并不知道你是否输入了,也无法判断。只能传给服务器去判断。
网景急于解决浏览器与用户交互这个问题。当时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,一个是采用现有的语言,比如Perl、Python、Tcl、Scheme等等,允许它们直接嵌入网页。另一个是发明一种全新的语言。
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。第一个选择,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代码和程序员资源,推广起来比较容易;第二个选择,有利于开发出完全适用的语言,实现起来比较容易。到底采用哪一个选择,网景公司内部争执不下,管理层一时难以下定决心。
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大事,1995年Sun公司将Oak语言改名为Java,正式向市场推出。Sun公司大肆宣传,许诺这种语言可以"一次编写,到处运行"(Write Once, Run Anywhere),它看上去很可能成为未来的主宰。
网景公司动了心,决定与Sun公司结成联盟。它不仅允许Java程序以applet(小程序)的形式,直接在浏览器中运行;甚至还考虑直接将Java作为脚本语言嵌入网页,只是因为这样会使HTML网页过于复杂,后来才不得不放弃。
总之,当时的形势就是,网景公司的整个管理层,都是Java语言的信徒,Sun公司完全介入网页脚本语言的
决策。 因此,Javascript后来就是网景和Sun两家公司一起携手推向市场的,这种语言被命名为"Java+script"并不是偶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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